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發(fā)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劉存學經營的芹菜。
(一)前期處置情況。2021年11月25日市局向劉存學送達了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執(zhí)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fā)現同批次產品。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當事人于2021年10月14日購進不合格芹菜44公斤,已經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銷售,未能召回產品。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jiān)處罰〔2021〕04116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當事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