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昨日向本報反映,他在望京阜通西大街的“金會所”花費兩萬元辦了游泳卡,但剛用一半,游泳館就人去樓空,老板失聯(lián),退卡無門。律師就此建議,消費者可向消協(xié)和工商部門投訴,也可走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謊稱修電路 搬走器材
“這店開了好幾年,沒想到說關就關了?!鳖^發(fā)花白的王先生無奈地搖了搖頭。據他回憶,2013年8月,他花費兩萬元在“金會所”辦了游泳卡,“游泳、溫泉都可以用?!彼f給北京晨報記者一張黃色的會員金卡,正面印有“金會所”字樣。
一直正常使用該卡的王先生說,去年年初游泳時發(fā)現(xiàn)異樣,“會所員工越來越少,偶爾還看到他們陸陸續(xù)續(xù)向外搬運器材,所以有點懷疑,但員工說店內要進行消防檢查,搬東西是方便維修電路”。雖半信半疑,但他也沒再多問,直到去年年底,會所突然人去樓空。“消費是根據次數(shù)和項目從卡中劃錢,我這卡里還剩一萬元錢呢”。
大門緊鎖 電話全不通
昨日,記者和王先生來到“金會所”院內,原游泳館門口,只見大門緊鎖,無法進入?!啊饡沽酥?,好多人過來找,我們也不清楚情況?!痹簝裙ぷ魅藛T稱。
從王先生的微信群中,記者了解到其鄰居十來人都在此辦了卡,損失金額均在萬元左右?!皠偼I(yè)時,老板告訴我們會重新開業(yè),不開的話會退錢。我們一想這么大的‘金會所’應該不會跑,所以也就沒著急要錢。可最近他‘失蹤’了,電話都不接”。記者多次撥打辦卡單上經理張某和老板劉某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我們都是老年人,不知該怎么維權,希望專業(yè)人士能幫忙支支招”。
律師:建議投訴或起訴
就此事,記者聯(lián)系到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朱金元,他指出,經營者應該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否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艾F(xiàn)在健身房不能繼續(xù)履行義務,已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剩余費用,如果合同中有其他違約條件的話,都應該按照約定來履行”。
朱律師建議消費者,可先向消費者協(xié)會和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如在自行無法與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的情況下,建議消費者盡快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晨報現(xiàn)場新聞 記者 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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