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更高 流程更快
七部門進一步推進汽車以舊換新
本報訊 (記者岳 倩 賈潤梅)近日,商務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稅務總局七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汽車以舊換新措施作出進一步明確和部署。
今年6月和7月,我國汽車銷量分別同比下降2.7%和5.2%,而去年同期的這一數(shù)據(jù)分別為增長4.8%和下降1.4%,出現(xiàn)了一定差距。盡管其中有銷售淡季的因素,但車市價格戰(zhàn)前期銷量透支帶來的影響也不容忽視。汽車作為當前市場促消費的重點領域,以舊換新是汽車消費最大的激勵措施之一。業(yè)內人士普遍認為,《通知》是繼7月25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加力支持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之后,對《措施》提出方案的進一步明確,既有利于相關措施的落地,也將進一步激勵并擴大汽車消費,為汽車市場注入了更多更強的信心和力量。
《通知》提高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明確對個人消費者符合《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guī)定報廢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相較之前的1萬元和7000元的補貼標準,《通知》對兩類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分別提高了一倍甚至更多。此外,對《細則》印發(fā)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均按《通知》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對已按此前標準發(fā)放的補貼申請,各地補齊差額。
《通知》同時要求,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措施》規(guī)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通知》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明確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并分地區(qū)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擔。地方分擔的部分,由各省級財政根據(jù)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锻ㄖ分衅噲髲U更新補貼資金的中央承擔部分,比今年4月商務部等七部門印發(fā)的《細則》中的比例有了大幅提升。
《通知》要求,要優(yōu)化汽車報廢更新審核、撥付監(jiān)管流程,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通知》在推動汽車報廢更新的同時,還提出推動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要求各地加快制定汽車置換更新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補貼標準、補貼條件和實施方式,細化操作流程,壓實各方責任。
在補貼申報方面,個人消費者可以在明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和車輛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等,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
自今年3月汽車以舊換新活動開展以來,一系列政策正逐步落地且成效初顯。商務部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8月13日10時,已收到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超過60萬份,單日新增已超過1萬份。今年前7個月,全國汽車回收量350.9萬輛,同比增長37.4%。在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后,汽車報廢量迅猛增長。其中,7月份,全國汽車回收量73.1萬輛,同比增長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