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臨時標識電動自行車將不得再上道路行駛,針對廣大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我們將為大家再次重申:
Q:我的電動自行車前年申領了橙色的臨時標識,現(xiàn)在能更換為白色的正式號牌嗎?
A:申領了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屬于沒有納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今年10月31日過渡期滿后不可以換領白色正式號牌且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Q:北京市現(xiàn)在有哪些網點可以一站式辦理電動自行車購車和上牌業(yè)務?
A:為進一步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截至目前,本市電動自行車便民服務點數(shù)量已達到540家。相關網點信息市民朋友可以登錄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網站或掃描下方二維碼查詢并就近選擇。
Q:今年11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仍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將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
A: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對于11月1日過渡期結束后仍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并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逾期6個月未處理的將運至解體廠集中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