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購買方便、管理簡單、銷售成本低廉……自動售賣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青睞。不過,這位“超級營業(yè)員”因分布散、無人值守等特點,近年來消費糾紛頻出,如果在自動售賣機上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辦?近日,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有效調解一起自動售賣機銷售過期食品投訴。
臨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來女士的投訴,稱自己在酒店大堂的一臺自動售賣機購買了一瓶飲料,準備給兒子喝時發(fā)現飲料已過期。酒店工作人員表示自動售賣機不是酒店所有,來女士不知該找誰退貨,便撥打了12315尋求幫助。
接到投訴后,臨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對機器內剩余飲料庫存進行了檢查,未發(fā)現有其它過期飲料在售。工作人員進一步根據自動售貨機上公示的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聯系到了機主商家,經核實了解,這臺機器的管理人員因事請假一個多月,但公司并不知曉,未調配臨時人員做日常管理,因此未及時對庫存飲料進行排查清理,導致出現銷售過期飲料的情況。該局工作人員要求自動售貨機機主商家加強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經調解,商家提出賠償來女士1000元。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
該售貨販賣機銷售過期飲料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損壞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由于當事人是初次違法且販賣機內未找到其它過期飲品,遂要求當事人積極整改。經調解,被舉報人主動賠付投訴人相關金額,雙方達成和解。
臨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經營者應主動在自動售貨機上標明服務熱線,確保溝通渠道暢通。同時,要定期對售貨機內的商品進行檢查,以免出現貨不對版和出售變質損壞商品等情況。目前市面上自助售貨機大部分無法提供消費憑證,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應盡量選擇電子方式支付。同時要強化維權意識,仔細查看產品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以免買到不合格產品,在交易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可以查看自動售賣機對外公示的商家信息和聯系方式聯系商家,也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來源:臨海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