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9日,陽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發(fā)布第11期抽檢信息公告稱,本期公布105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等8類。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合格樣品104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1批次為
調味品1批次,陽泉市礦區(qū)東心冷鮮肉店銷售的標稱陽泉市雙槐食品釀造廠生產的陳醋(釀造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超標,檢驗機構為合肥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yè)中常見的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yè)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wèi)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二、合格樣品104批次,具體為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檢測項目為:酸價、過氧化值、鉛、極性組分等4項指標。
2.調味品24批次,檢測項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蘇丹紅I、蘇丹紅II、蘇丹紅III、蘇丹紅IV、鉛、總砷、糖精鈉等10項指標。
3.肉制品10批次,檢測項目為:亞硝酸鹽、山梨酸、苯甲酸等3項指標。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批次,檢測項目為:鉛、二氧化硫、糖精鈉等3項指標。
5.蔬菜制品10批次,檢測項目:亞硝酸鹽、山梨酸、苯甲酸等3項指標。
6.豆制品10批次,檢測項目為:鉛、鋁、苯甲酸、山梨酸等3項指標。
7.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檢測項目為:鉛、鋁、二氧化硫等3項指標。
8.酒類1批次,檢測項目為:氰化物、酒精度、鉛、甲醇、糖精鈉、甜蜜素、三氯蔗糖等7項指標。
9.糧食加工品31批次,檢測項目為:鉛、鎘、總汞等3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xiàn)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15投訴舉報。